2015年工業(yè)轉(zhuǎn)型升級強第二次招標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國制造2025》、《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guān)于加快推進工業(yè)強基的指導意見》(工信部規(guī)〔2014〕67號)等文件精神,加快促進工業(yè)基礎能力提升,根據(jù)《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關(guān)于開展2015年工業(yè)強基專項行動的通知》(工信部規(guī)〔2015〕66號)要求,圍繞重大工程和重點領(lǐng)域亟需實現(xiàn)關(guān)鍵基礎材料、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先進基礎工藝和產(chǎn)業(yè)技術(shù)基礎(以下簡稱“四基”)工程化、產(chǎn)業(yè)化突破,夯實工業(yè)發(fā)展基礎,提升工業(yè)發(fā)展的質(zhì)量和效益。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共同組織實施2015年工業(yè)轉(zhuǎn)型升級強基工程,決定對2015年工業(yè)轉(zhuǎn)型升級強基工程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guān)規(guī)定進行。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受招標人委托,代理2015年工業(yè)轉(zhuǎn)型升級強基工程項目第二次招標工作,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一覽表
招標編號:0714-EMTC02-5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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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號 |
分包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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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于手機、PC攝像頭及汽車攝像頭鏡頭藍玻璃紅外截止濾光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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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 |
注:包1為關(guān)鍵基礎材料。
包11為產(chǎn)業(yè)技術(shù)基礎公共服務平臺。
(二)出售招標文件時間、地點
1、時間:2015年6月9日至6月23日,每天(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09:00-11:30,13:30-16:30(北京時間),過期不售。
2、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A座新中電大廈21層標書發(fā)售處
3、招標文件每包 600 元人民幣,售出不退,沒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將被視為無效投標而被否決。如需郵購,請按我公司相關(guān)財務信息匯款,匯款單上應注明匯款用途、所購招標文件編號/包號,然后將匯款單復印件,購買單位名稱、詳細通訊地址、郵編、辦公電話、手機、傳真及聯(lián)系人等內(nèi)容傳真給我公司(詳見“購買標書登記表”附后),我公司收到傳真后將盡快以快遞方式將招標文件郵寄給貴單位,如需要可提供所購招標文件電子版。
(三)投標文件送達時間、地點及投標截止時間
1、投標文件送達時間:為方便投標文件的接收,請將文件于2015年6月29日當日08:30—09:30(北京時間)內(nèi)送達指定地點,逾期送達或者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收。
2、投標文件送達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十九層指定會議室
3、投標截止時間:2015年6月29日09:30(北京時間)
4、投標人應派符合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的人員將投標文件遞交至開標地點。
(四)開標時間及開標地點
1、開標時間:2015年6月29日09:30(北京時間)
2、開標地點: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十九層指定會議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A座新中電大廈21層,新興橋東北角
(五)投標注意事項
1、投標人應承擔其編制與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
2、其他事項及詳細內(nèi)容可瀏覽:
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國招標投標網(wǎng):http://www.cec.gov.cn/
《中國招標》周刊:http://www.ctw.net.cn/
中國工業(yè)強基信息網(wǎng):http://www.gyqj.com.cn/
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網(wǎng):http:// www.ceiec.com.cn
招標人: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規(guī)劃司
招標代理機構(gòu):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詳細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復興路17號國海廣場A座新中電大廈
郵 編:100038
購買招標文件聯(lián)系人:蘇丹丹(電話:010-52579310,傳真:010-52579000-9310,郵件:sudandan@ceiec.com.cn)
聯(lián) 系 人:王瀟銳、郭暢宇、許嘉
電 話:010-52579318、52579312、13811693981、18515438773
傳 真:010-52579000-9318
電子函件: wangxr@ceiec.com.cn
開 戶 名: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北京西區(qū)支行
帳 號: 110060587018170005696
附件
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
填表須知:1、表格請用正楷字填寫;
2、項目如有分包,則需填寫購買的包號;
3、發(fā)票開立以“發(fā)票抬頭”為準來開,請仔細填寫,開錯不退不換;
4、表中各項必須認真填寫,因填寫內(nèi)容不清、不全而造成的后果由購買人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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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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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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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信 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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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商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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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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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造 商 (如有,請?zhí)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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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投標商 ) |
傳 真 (投標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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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票抬頭 (正楷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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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標 商 聯(lián) 系 人 信 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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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職位 |
手 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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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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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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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人: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