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qū))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知識產權局、科學技術廳、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單位《關于開展江蘇省第十大杰出專利發(fā)明人評選活動的通知》(蘇知發(fā)【2014】115號),結合我市實際,就申報推薦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立、評選方式及推薦名額
本屆杰出專利發(fā)明人評選活動設杰出專利發(fā)明人獎10個,優(yōu)秀專利發(fā)明人獎10個,評選采用專家評審與公眾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省通知要求,我市推薦申報名額為8人(除高等院校,高校人員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推薦)。
二、申報條件
凡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的居民、按照人才引進等政策來常州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的人才(其主要專利在本市實施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具備評選條件者,均可申報參加評選。具體應具備下列申報條件:
1.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社會道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較高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能力和水平,勤于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截至申報日已連續(xù)在本省從事發(fā)明創(chuàng)造活動不少于2年;
3.作為第一發(fā)明人或設計人的主要發(fā)明成果為已授權的有效專利(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數量不少于10件,其中發(fā)明專利不少于5件或國外專利不少于2件;
4.專利成果通過實施產生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所做出的職務或者非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權屬關系清楚,無法律糾紛;
6.已當選過江蘇省十大杰出或十大優(yōu)秀專利發(fā)明人的,不再參加本屆評選。
三、申報及推薦程序
(一)申報和受理
符合評選條件的專利發(fā)明人可自行申報,也可由專利發(fā)明人所在單位推薦申報。
1.申報人或申報單位應提交下列申報材料:
(1)江蘇省第六屆十大杰出專利發(fā)明人申報書(見附件1);
(2)申報人作為主要發(fā)明人獲得授權專利的專利臺賬(主要包括專利號、專利名稱、專利權人、發(fā)明人)及對應的一個月內的專利登記簿副本原件(可在南京專利代辦處辦理);專利登記簿副本由于制作需要1-2周的時間,請發(fā)明人提前辦理,提交時間可以延遲一些,最遲10月29日前寄至常州市知識產權局協(xié)調處。
(3)已經實施的專利技術內容簡介,及其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的證明材料;
(4)申報人及其作為主要發(fā)明人的專利獲得省轄市以上獎勵、榮譽等證明材料;
(5)發(fā)明人主要事跡簡介(具體要求見附件2)。
2.申報人或申報單位,應向所在轄市(區(qū))知識產權局索取密碼,登陸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www.jsip.gov.cn)點擊“便民服務”欄的“江蘇省第六屆十大杰出專利發(fā)明人評選系統(tǒng)”,填寫好申報材料后,在線打印紙件與上述其它申報材料一式一份一并由轄市(區(qū))知識產權局匯總后于統(tǒng)一報常州市知識產權局協(xié)調處。申報截止日期為10月17日。
(二)初評及推薦
常州市知識產權局會同市科技局等有關單位組織初評工作,對所受理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評審、排序、匯總后,確定上報名單,并上報省知識產權局指定的受理中心。
審核內容:申報材料電子件與紙件是否一致,申報資料及附件是否準確完備,個人資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備參評資格,專利是否有效,專利名稱與專利號是否相符,財務報表資料是否真實(經濟效益表必須加蓋專利實施單位財務章),獲獎證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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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市區(qū) |
聯(lián)系人 |
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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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壇 |
許 燕 |
18915826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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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陽 |
毛 杰 |
1319671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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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 進 |
殷亞紅 |
13701506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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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區(qū) |
陳 喆 |
15295175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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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寧 |
陳 嘉 |
1386119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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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 樓 |
王華忠 |
13915098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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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 區(qū) |
李 濱 |
13585335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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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局 |
葉菲 |
85681529 |
請各轄市(區(qū))知識產權局接本通知后,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要求,廣泛宣傳發(fā)動,認真做好申報組織工作。
附件:1.江蘇省第六屆十大杰出專利發(fā)明人申報書
2.發(fā)明人主要事跡簡介編寫要求
3.江蘇省第六屆十大杰出專利發(fā)明人評選各轄市(區(qū))推薦名額
4 .關于開展江蘇省第六屆十大杰出專利發(fā)明人評選活動的通知(蘇知發(fā)【2014】115號)
常州市知識產權局
2014年9月28日
